第18章 大小姐的贵族义务(第15页)
不,比那更糟。
“怎么了上官。这么盯着我的手指看。”
他这么说着,在我眼前晃了晃手指。
距离近得我能感觉到他手指移动带起的细微气流,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、属于男性的洁净气息,混合着一丝极淡的血腥味。
视线不由自主地追着那手指。
它就在我眼前几厘米的地方,唾手可得。
那道伤口看得更清楚了,皮肉微微外翻,血已经不再大量渗出,但在伤口表面形成了一层薄薄的、亮晶晶的血膜。
……黏稠的愤怒依然存在。
在意识的底层,那团黑色的火焰还在燃烧。
它提醒我眼前这个人是谁,他对我做过什么(或者更准确地说,他让我对自己做了什么),我有多恨他。
这份恨意是真实的,沉重的。
但是,那和这是两回事吧。
一个声音在我心里小声说。
恨意是精神层面的,是关乎尊严和胜负的。
而现在,是物理层面的,是关于伤口和治疗的。
不能混为一谈。
毕竟他受伤了。
对受伤的人落井下石,不是高贵之人该做的事。
上官家的家训里,虽然没有明确写着这一条,但“持身以正,待人以宽”总是被反复提及。
真正的强者,不会欺凌弱者,即使是敌人。
这是风骨。
noblesseoblige(贵族义务)。
这个法语词汇自然而然地浮现在脑海。
拥有特权者,对社会负有义务。
那么,对眼前这个受伤的、需要帮助的“弱者”(尽管我恨他),我是否也负有一种道德上的义务?
哪怕只是最基本的、人道主义的帮助?
……对,身为尊贵上官家一员的我,在这里施舍于他,没有任何错。
这不是妥协,不是屈服,而是更高层次的、基于自身修养和道德准则的行为。
我在俯视他,我在施舍他。
主动权在我。
他是敌人这一点没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