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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洛施米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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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9 章当喜欢一个人时,是会变得万般英勇的。(第2页)

  吃完饭后,几个人已经放làng形骸。葫芦评价这顿为了我和米楚和好的饭局举办得非常成功。大家一高兴,决定再去酒吧续场。葫芦打电话叫不知名女友一起,又喊了几个平时玩的朋友。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开往酒吧。

  灯红酒绿,纸醉金迷。这里是人间天堂。满目的迷离男女。我倒在苏冽的肩上看米楚跟酒吧打碟的小伙子眉来眼去,千寻葫芦等一群人在玩骰子。千寻喝酒跟爷们儿一样豪爽,弄得邻桌的几个浪荡公子哥频繁地朝这边看。

  我仰头干下一杯酒,苦涩的**在嘴里弥漫。其实我不喜欢喝酒。苏冽说一个酒精过敏的人变成千杯不倒的女金刚,其实也算奇迹。

  我摇头苦笑,这个世界上如果真有奇迹,那也是因爱而生。

  从发现自己喝酒过敏,我从没试图过改变,医生说过敏这回事,谁都拦不住。所有的转折均发生在刚入大一那年。

  彼时,陆齐铭家族生意一落千丈。而陆齐铭的爸爸也因为这个打击,一夜之间病倒。庆幸大学的课程还算轻松,所以陆齐铭除了上课外,还可以一边照顾爸爸,一边学习做生意。

  那个穿白色T恤的少年,穿起了西服,打起了领带。

  他带着客户从这个酒店奔赴到那个夜场,喝酒是不可或缺。生意不是都是在酒桌上谈拢的嘛。

  我有时课闲会去找陆齐铭,葫芦说,作为未来生意人的女朋友,怎么能不会喝酒。那到酒桌上多扫兴。

  很多签单的是北方人,北方人豪爽。撇开生意不谈,先去酒桌上过两圈。一看对方喝酒爽快,自己签单也就爽快。

  虽然陆齐铭很少带我到生意场上,但是我觉得像葫芦说的,喝酒不会是不行的。

  于是有那么一段时间,我经常背着陆齐铭拖着米楚、苏冽和千寻去酒吧。我经常喝得摇摇晃晃醉眼迷离,然后第二天就去医院打针吃药,过一段时间又死性不改地跑去。

  长此以往,一个月下来,我竟然对酒精不再过敏。

  医生都为我捏了把汗,说小女孩胆也忒大了,这样搞是对自己身体不负责。幸亏你体质好,稍微差点的估计就直接住院了。

  我微笑不语,当喜欢一个人时,是会变得万般英勇。

  我不理会所有人的担心,开心地去找陆齐铭。

  在酒桌上,当客户说,敬你们两个小夫妻早日永结同心时,陆齐铭立刻为我挡酒,我拦下陆齐铭的手,豪爽地笑道,谢谢秦总。

  陆齐铭瞪我,我拉他的手让他不要担心。

  那笔单签得非常顺利。后来陆齐铭问我怎么不过敏了。我说大概是天意吧。

  从此以后,他西装革履,我衣冠楚楚,转烛于缁铢,在言语厮杀的谈判里逆流而上,再也不是学校里那个微笑纯净的少年和上蹿下跳的少女。

  而我,对于那一个月不停的酒吧医院两方奔波的事情绝口不提。

  有些事情,我宁可一辈子烂在肚子里,因为我不喜对人开口讲付出过的。那样会让我觉得我所做的,不是爱情,而是逼迫。